各报价单位:
因云南地矿博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事项的需要,经批准,报请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云南地矿博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进行清查的审计服务进行报价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地矿博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清查审计服务
2.项目编号:KCY2024-16
3.项目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
4.询价范围:对云南地矿博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进行清查的审计服务进行报价: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控制价;
5.审计周期:合同签订后会计师事务所取得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络截图;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营范围含相关审计业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价文件份数及要求
纸质版报价文件:一式 二 份,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标记报价单位名称及递交日期。
报价文件需密封完好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四、比选原则
1.本次采购采用一次性公开报价。
2.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单位,并推荐为成交单位与之签订合同。
3.含在询价范围内报价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内容,采购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内容之中,不另行支付。但报价人不得以低于市场成本进行报价。
4.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标明拟完成项目的总价。报价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总报价中。
5.报价修正原则: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人对同一服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时,所投报价无效,且总报价也无效。
7.报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谈判申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或按无效处理。
五、询价函的发送时间及方式
询价函的发送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下午14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
询价函发送方式:由询价小组以PDF格式向意向报价的审计单位发送。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下午14时00分。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为: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地矿大厦附楼四楼417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下午14时00分。
2.比选地点为: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地矿大厦附楼四楼417会议室。
3.出具成交通知书后,由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
联系人:余 倩
联系电话:0871-63162170,18388128033
邮箱:365325811@qq.com。
云南地矿博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9日